40009-06806
关注公众号
招生咨询

08:00-24:00

院校汇总 专业大全 地区筛选 简章查询 历年真题-答案
在职研联展网 - 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平台

湖北大学法学院法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 所属专业:法学
  • 授课方式:
    网络班
  • 招生状态:报名中
  • 学费:1.62万
  • 学制:2年
  • 上课地点:湖北 
  • 简介:湖北大学法学院法学在职研究生,学制2年,学费1.62万元。利用网络授课,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就读,本科有学位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二、申请学科专业

学科专业 所属单位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科目
外国语水平 学科综合水平
法学 法学院 英语 法学

注:上表中的考试科目以《关于做好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4〕1号)为准,后期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三、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备注
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 政治 1A0000A00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32 1 学校统一开设课程,至少修满8学分
1A0000A00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6 2
外语 1A0000A006 第一外国语 4 96 1-2
1A0000A004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1 16 2
学科基础课 1A0301B001 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究 2 32 2 至少修满11学分
1A0301B002 宪法学专题研究 2 32 1
1A0301B003 法理学专题研究 2 32 1
1A0301B004 明法总论专题研究 2 32 1
1A0301B005 刑法学专题研究 2 32 2
1A0301C001 法学论文写作 1 16 2
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程I 1A0301E001 法律职业伦理 2 32 2 五育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I,至少休满8学分
1A0301E018 法律文化专题 2 32 2
1A0301E002 行政法专题研究 2 32 2 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方向课程
1A0301E003 立法法专题研究 2 32 3
1A0301E004 人权法专题研究 2 32 3
1A0301E005 物权法专题研究 2 32 2 民商法学研究方向课程
1A0301E006 商法专题研究 2 32 2
1A0301E007 合同法专题研究 2 32 3
1A0301E009 经济法专题研究 2 32 3 经济法学研究方向课程
1A0301E010 公司法专题研究 2 32 3
1A0301E011 环境法专题研究 2 32 3
1A0301E012 国际法专题研究 2 32 3 国际法学研究方向课程,全英文授课
1A0301E013 统一实体法专题研究 2 32 3
1A0301E014 国际商事仲裁法专题研究 2 32 3
1A0301E015 外国刑法学 2 32 2 刑法学研究方向课程
1A0301E016 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 2 32 2
1A0301E017 刑事政策学 2 32 3
专业选修课程Ⅱ 1P0351B006 法律检索 2 32 1 专业选修课程Ⅱ,至少修满6学分
1P0351C001 法律写作 2 32 2
1P0351B009 法律谈判 2 32 3
1P0351E030 投融资法律实务专题 2 32 3
1P0351E031 企业并购与重组实务专题 2 32 3
1P0351E032 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法实务专题 2 32 2
1P0351E028 证券法实务专题 2 32 3
1P0351E033 公证与仲裁专题 2 32 2
1P0351E036 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理论与实务 2 32 2
1P0351E039 电子政务与数字法治专题 2 32 3
公共选修课程 / 五育、心理健康、创新创业类及其他全校内开通选的课程 2 / 自定 学校统一开设课程,至少修满2学分
补修课程 1A0301G001 诉讼法专题研究 / 32 2 同等学力、跨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1-3门本专业核心课程,要求通过考核,成绩合格,但不计学分。
1A0351E006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 32 2
1P0351E007 证据法专题 / 32 2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询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现场确认需要采集申请人图像和指纹信息、收取申请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打印页(进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查询或者认证。)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成果的证明材料。

现场确认将对申请人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则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三)统考报名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须先通过我校资格审核,才可以报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2025年3月申请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报考、缴纳考试费用、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查询成绩。

 

五、培养管理

第一阶段:课程学习和考核

1、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按相关规定缴纳第一阶段费用后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核。

2、课程采取线上、线下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授课方式组织教学(具体授课时间、地点与方式另行通知)。

3、申请人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课程考核后,由学校颁发相应学科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合格证书。

4、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4年内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和全部课程考核,4年内未通过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学位论文指导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和全部课程考核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及学术成果准备。

第三阶段: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查重、评阅、答辩等,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经湖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颁发湖北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学习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超过期限者,本次申请无效。

 

六、学费及缴纳方式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按当年招生简章发布的收费标准收取。

2、学费须由申请人本人在湖北大学财务缴费平台在线缴纳

3、学费缴纳实行“两段制”,具体阶段如下:

第一阶段: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注册后,缴纳总学费的45%,才能进入课程学习阶段;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和国家统考后,再缴纳总学费的55%,方可进入学位论文指导以及学位申请、审核与授予阶段。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其申请资格或撤销学位。

2、申请人因故提出中止、终止学习或超过规定年限,所缴学费一律不予退还。

3、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4、申请人学费不包括学习资料、论文发表等费用。

5、申请人通过学校资格审查并缴纳第一阶段学费后,即可申请参加次年5月份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6、如果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最新文件为准,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联系我们

联系老师: 赵老师

咨询电话: 18911477691

咨询微信:

赵老师

报名邮箱: edu@eduour.com

关键词:
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法学在职研究生湖北大学在职研究生

上一篇: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湖北大学商学院理论经济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